测绘大地测量专业乙级资质的延续需在 资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 提出申请。以下是具体流程、注意事项及建议:
一、法律依据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测绘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个月前 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二、延续申请时间节点
时间阶段 核心任务
到期前3~6个月 启动材料准备(人员、设备、项目业绩更新)
到期前3个月 正式提交延续申请至郑州市自然资源局(或其他属地管理部门)
到期前1~2个月 配合审核(补正材料、现场核查等)
到期日 颁发新资质证书(若通过)
三、延续申请材料要求
1. 基础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效期内测绘资质经营范围)。
原资质证书正副本(需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文件)。
2. 人员材料
技术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测绘职称证书(河南省内评定,外省需省人社厅认证)。
近10年主持或参与 1项市级以上大地测量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社保缴纳证明(郑州市企业连续缴纳≥24个月)。
注册测绘师:
至少 2名,需提供证书及继续教育证明(≥90学时/年)。
社保缴纳证明(郑州市企业连续缴纳≥12个月,无挂证记录)。
3. 设备材料
设备检定证书:
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等需在 河南省计量院或郑州市检测中心 检定,加盖“豫检”或“郑检”章。
检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 项目业绩材料
近3年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累计≥500万元,且郑州市内项目占比≥50%。
需提供验收报告(加盖郑州市测绘质量监督站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