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且存在风险,需谨慎操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在“变更注册”过程中,能否用于企业资质申报,取决于申报时该人员的注册状态是否已在官方监管平台上更新。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可以使用的情况(推荐做法)
如果技术人员的注册变更手续已经完成,并且其注册单位信息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上更新为申报企业,那么该人员可以作为有效人员用于资质申报。
关键点:以“四库一平台”上的注册信息为准。只要平台显示其注册单位为申报企业,即使纸质证书尚未下发或正在邮寄,也视为有效。
建议:企业应在确保所有申报人员的注册信息已在官方平台更新后,再提交资质申请,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 存在风险或不被认可的情况
变更流程未完成:如果注册变更申请已提交但尚未审批通过,或者审批通过但“四库一平台”数据未同步更新,此时平台显示的注册单位仍是原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申报时使用该人员,主管部门会认为“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可能导致:
人员不被认定为有效。
企业被标注为“异常”,影响资质审批。
如河南省住建厅2024年7月发布的通知就明确指出,对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人员进行“任职异常标注”,被标注人员不得作为资质申报的有效人员。
仅凭变更申请表申报:除特殊情况(如新设立企业申请临时资质)外,仅提供注册变更申请表、受理单等证明材料,而平台信息未更新,通常不被认可。
强烈建议:企业在准备资质申报时,应提前规划人员注册事宜,确保所有用于申报的注册人员,其注册关系已完全转入本企业,并在“四库一平台”上可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因人员信息不符而导致资质申请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