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河南省乙级建筑设计资质时,技术负责人主持的业绩项目不必须在河南完成。
根据现行的资质管理规定和河南省的执行标准,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核心结论:全国业绩均可申报
无地域限制: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对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要求,是基于项目的规模、等级和类型,并未规定项目必须在企业注册地或特定省份完成。因此,技术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主持完成的、符合乙级资质标准的中型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均可作为申报业绩。
省外业绩的认定要求
虽然不限定地域,但使用省外业绩时,河南省审批部门会进行更严格的审核,以确保业绩真实有效。主要要求包括:
完整的原始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证明)等全套原始文件。
项目所在地官方证明: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内容需确认项目的真实性、规模、技术指标以及技术负责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和完成情况。
平台数据匹配: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要求,申报的业绩最好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且数据等级达到B级(经审核确认)或以上。
劳动关系与社保佐证: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与设计单位(申报单位或其当时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实际参与项目。
建议
优先使用省内业绩:如果技术负责人有在河南省内完成的项目,应优先申报。省内项目更容易核实,审批效率更高,通过率更有保障。
提前准备省外证明:若使用省外业绩,务必提前联系项目所在地的住建部门,了解其出具业绩证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材料合规。
总结
技术负责人主持的业绩项目可以在全国任何省份完成,不限于河南。但使用省外业绩时,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官方认可证明,并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可追溯。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最易核实的业绩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