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位于境外的业绩项目不能作为河南建筑设计乙级资质申报的有效业绩。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及相关审查实践,用于申报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完成的项目。境外业绩通常不被认可。
✅ 一、政策依据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隐含要求:
资质标准中对业绩的考核(如建筑面积、投资规模、设计深度)均基于国内建设程序、技术规范和监管体系。境外项目的设计标准、审批流程、施工图深度可能与国内不一致,难以对标。
审查可验证性要求:
主管部门需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合同、图纸、竣工验收、施工图审查等)。境外项目材料多为外文,且无法通过国内住建系统验证(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真实性难以确认。
地方执行惯例:
河南省及全国多数省市在资质审查中明确要求业绩项目位于中国大陆境内,以确保项目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 二、例外情况(极少数)
以下情形可能被酌情考虑,但仍需满足严格条件:
情形	要求
中国政府援外项目	• 项目由商务部或外交部立项;
• 设计合同以中文签订,或经使领馆认证;
• 设计遵循中国技术标准;
• 可提供官方项目清单或证明文件。
中资企业投资的境外项目	• 业主为境内注册企业;
• 设计合同在境内签订;
• 设计文件按中国标准编制;
• 可提供完整的中文版合同、图纸、付款凭证。
即便如此,是否认可仍由河南省住建厅自由裁量,不保证通过。
✅ 三、申报材料难点
语言障碍:合同、图纸、验收文件多为外文,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标准差异:境外项目可能采用欧美标准,与GB规范不一致,难以证明设计深度。
无法实地核查:主管部门无法赴境外核实项目真实性。
税务与外汇证明复杂:设计费支付涉及跨境结算,证明材料繁琐。
✅ 四、结论
原则上,境外业绩不能作为河南建筑设计乙级资质的有效申报业绩。
企业应优先选择在中国大陆境内完成的项目作为代表业绩。若仅有境外项目,建议在国内承接至少一个符合标准的项目后再申报资质。对于极少数中国政府主导的援外项目,可尝试申报,但需准备极其完整的证明材料,并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