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测绘项目外文验收单,仅依靠企业自行翻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文译本,不能单独作为业绩采信材料,需要同步提供外文原版验收文件扫描件,二者配套使用,河南测绘资质核查不强制要求第三方翻译机构公证翻译。企业内部自行翻译可以作为辅助解读材料,但翻译文件必须完整还原外文验收单据全部关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工作量、验收结论、甲方单位名称、签字盖章信息,不能删减、修改原文核心内容,译本上标注“本译文与原文内容一致”,加盖企业公章,写明翻译人员姓名。
现场核查时会对照外文原件与中文译本,核对项目实施范围、验收时间、乙方作业内容,确认译文不存在曲解。如果外文验收单中仅确认成果交付,没有写明外业测绘采集工作由我方实施,即便配套完整翻译件,该业绩依然存在被不予采信的风险。整套备查资料应当包含外文合同原件、外文验收原件、企业盖章中文翻译件、测绘原始观测记录、两级检查资料。
需要区分两种情形,若外文验收文件上甲方签字盖章齐全,配套完整原文与企业翻译件,一般予以接纳;如果外文原件缺失,仅有企业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核查人员会认定验收材料存在重大缺陷,直接不予采信这份业绩。测绘资质审查关注的是原始外文凭证真实性,企业翻译件仅起到辅助阅读作用,无法替代外文原始单据。
大量境外项目业绩全部采用企业自译版本提交,企业会被标记为重点核查对象,从严复核全部外文资料。实操中翻译内容要忠实原文,不擅自添加测绘作业相关描述,不要在译文中人为增加原文不存在的工作量表述。如果核查人员对外文文件理解存在疑问,企业可现场展示外文原文,配合解释项目背景。只要外文原版验收文件真实有效,搭配规范的企业内部翻译件,同时配套全套测绘生产原始资料,该境外测绘项目才能够满足资质代表业绩的申报条件。(全文692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