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持过的项目业绩是否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可查,答案是:根据最新政策,这正在成为一项强制性要求,尤其是在资质审批和招投标中。
具体情况如下:
1. 国家层面的明确要求(针对企业资质申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由住建部审批的企业资质时:
企业业绩: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满足A级标准。
个人业绩(包括技术负责人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必须满足A级或B级以上标准。
这里的“A级”、“B级”指的是业绩数据的审核确认等级,A级为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B级为市级审核确认,D级为未经审核的自行填报,无效。
2. 地方政策的跟进与强化(以重庆为例)
地方住建部门正在严格执行并细化这一要求。例如,重庆市住建委在2025年5月发布通知:
自2025年7月1日起,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办,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工程业绩需通过“四库一平台”核查。
自2025年9月1日起,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升级、重新核定,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均需通过“四库一平台”核查。
明确要求个人业绩在平台上必须是竣工验收和业绩技术指标均为B级及以上。
3. 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许多地区的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也已将“四库一平台”作为业绩认定的唯一官方渠道。例如,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四库一平台”的数据为准。
结论
是的,在当前及未来的趋势下,主持过的项目业绩必须在“四库一平台”上可查,并且达到规定的审核等级(A级或B级),才能被认可用于企业资质申报和重要项目的投标。
关键点总结:
强制化:“四库一平台”上的业绩记录正从“参考”变为“硬性要求”。
时效性:住建部设定了业绩补录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旨在清理历史数据,之后未入库的业绩将不被承认。
等级要求:不仅要在平台上可查,还必须是经过省市县住建部门审核确认的A、B、C级数据,自行填报的D级数据无效。
因此,对于计划申报建筑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来说,确保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的项目业绩已在“四库一平台”上完成录入并达到相应等级,是成功申报的关键前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