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技术负责人不是必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和注册执业资格。通常情况下,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具体要求如下:
1. 多数情况下是“或”的关系:对于建筑设计乙级资质,技术负责人的要求通常是具备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例如,在申请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设计经历,并具备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特定情况要求更高:对于某些特定类型或更高级别的资质,要求会更严格。例如,有资料提到,对于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技术负责人不仅需要高级职称,还需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但这属于项目层面的要求,而非企业资质申请的普遍标准。
3. 核心是满足资质标准:企业申请乙级资质时,关键在于技术负责人的条件(如工作年限、职称或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类别的具体规定。该标准通常允许用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来满足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总结:在申请建筑设计乙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一般只需具备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中的任意一项,同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和业绩要求即可,无需两者兼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