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因此,一般情况下,在您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后:
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法院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正式立案,并向您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或《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这个时间通常很快,有时甚至可以当场受理。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需要补正:法院会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正的内容。此时,七日的审查期限从您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意味着受理时间会相应延长。
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总结:从提交材料到收到受理通知,标准时间是七日内。但实际时间取决于材料是否完备。为加快进程,建议在提交前确保所有材料(如起诉状、证据清单、身份证明、管辖依据等)准备齐全、格式规范。如果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收到任何通知,建议主动联系立案庭查询案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