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7月1号实行的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
申请二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不少于 10 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 15 人;
申请一级、二级许可证的,除具备人员配备规定的相应条件外,还应具有下列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
业绩:
(一)申请一级、二级承装类许可证的,最近 3 年内应分别具有从事 330(220)千伏、35 千伏以下 1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且质量合格;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分别不少于2亿元、3000万元;
(二)申请一级、二级承修类或承试类许可证的,最近 2 均
应分别具有从事 330(220)千伏、35 千伏以下 10 千伏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维修或试验活动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