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地区承接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有何特别规定?
对于跨地区承接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中国相关法规有以下几点特别规定:
1. **资质许可范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持有有效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书的前提下,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跨地区承揽勘察、设计业务。这意味着只要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就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各地承接项目。
2. **备案管理**:部分省份和地区可能会要求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本省区域内承接业务时进行备案或者登记管理。例如,“关于加强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鲁承担业务备案管理的意见”及“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都表明了此类要求。这类备案通常涉及提交企业资质明、营业执照、技术人员资格书等相关文件,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3. **地方规定遵守**:尽管可以跨地区经营,但企业还需遵守各地区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尤其是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地方性要求。
4. **禁止额外收费与设置障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对依法取得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设置不合理的行政壁垒,也不得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因此,跨地区经营的勘察设计企业不仅要具备相应资质,华关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的特定备案程序和地方性法规要求,确保合法合规开盏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