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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被依法没收却擅自出租?只能拆了

发布时间:2019-10-31  来源:78建筑网   【】【】【】  loading...

法院依法判了建筑物使用权归属政府部门,他却依然擅自将其出租,只能拆了。10月30日上午,伦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伦教分局局长梁啟滔带队,组织城管、公安、村居、供水、供电等各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位于伦教羊额银田路及泰安路交界地块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实施制止,并现场拆除。

据了解,该地块为2017年投诉立案案件(顺建(伦)罚[2017]15号涉案地块,违法当事人洪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1138.7平方米土地进行建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


伦教环运分局已于2017年6月13日对该地块进行立案处理,处以罚款12531.8元,责令退还土地1138.7平方米,并予以没收和拆除。

拆迁后,地块将变为农用地。

2018年5月3日,伦教环运分局工作人员将该案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当日受理此案并于8月29日到违法现场执行申请执行标的没收违法用地面积达1138.7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于现场将该地块上建筑物使用权移交至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当事人洪某亦签署了相关文件。区局通过发函(顺建函[2018]2463号)将该案移交至伦教街道实施强制执行。

不过,当事人洪某,在交出地上建筑物后,却依然将该建筑物进行出租,擅自使用。于是,伦教环运分局决定对该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对已建成的简易星棚进行依法拆除。


下一步,伦教将进一步推进辖区内违法建筑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万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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