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承装(修、试)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办(东北监管局,30号令)
> 业务入口:**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业务类型选择**登记事项变更、补办申请表**,管辖机构选东北能源监管局。
> 重要:**补办只做形式审查,不核查人员、设备、净资产,不现场核查;不可以使用告知承诺制**。
> 法定办结时限:收到补办申请**3个工作日内补发电子证照**。
> 补办后**许可证编号、有效期全部沿用原证,不重新计算有效期**。
## 一、申报上传材料(线上系统)
1. **登记事项变更、补办申请表**(系统生成,勾选补办;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 二选一:
- 证书**损毁**:提交损毁的纸质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证书**遗失**:提交**企业自行出具的遗失声明(加盖公章)**,写明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类别等级、证书遗失,声明作废。
> 提示:新规不再强制要求报纸登报;企业自制加盖公章遗失声明即可提交系统。
## 二、不需要提供的材料
❌不需要人员社保、职称、设备、场地、财务报表、业绩;
❌不用提交告知承诺书。
## 三、办理流程
1. 登录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新建业务,选择【登记事项变更、补办】业务,勾选**补办许可证**。
2. 上传盖章申请表、营业执照、遗失声明(或损毁证书原件)。
3. 东北监管局形式审查,材料无误3个工作日内核发**电子许可证**,企业自行下载;需要纸质证书,可申请打印纸质版。
4. 材料不全,5个工作日出具补正通知,企业20个工作日内补正,超时申请终止。
## 四、高频实务要点
1. 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丢失,电子证仍然有效,补办主要用于补纸质证照。
2. **补办≠人员变更**: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人员变动,走【人员变更】业务,不走补办。
3. 企业如果同时发生名称、地址变更+证书遗失,**分开办理:先登记事项变更,再办理证书补办**。
4. 咨询电话:024‑。
> 补充:如果企业许可本身条件发生变化(人员、等级、类别),不要走补办,走对应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