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测绘资质公示异议完整处理规则(辽宁/沈阳通用)
## 一、基础前提
1. 公示期一般**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仅公示期内接收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2. 异议必须**实名**:
- 单位提异议: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 个人提异议:写明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匿名异议通常不予核查。
3. 提交渠道:按公示公告载明的邮箱/窗口递交书面异议材料。
## 二、两种角色应对方案
### (一)你是【被异议企业】(公示名单上的申报单位)
1. 审批机关接到异议后,会电话书面通知你,限期提交申辩、佐证材料;
2. 逐条针对异议点举证(社保、职称、仪器、场地、人员无兼职证明等);
3. 核查期间**流程暂停,暂缓发证**;
4. 核查结论两种结果:
✅异议不成立:公示结束正常发证;
❌异议属实、条件不达标:**不予行政许可**,本次申请终结。
⚠️关键:核查中查实材料造假,直接记入测绘失信,1–3年内禁止申报。
### (二)你是【提出异议方】(举报他人)
1. 异议文书必须写明**事实、线索、证据**,不能单纯口头质疑;无证据的空洞异议直接驳回;
2. 审批部门内部核查,核查结果一般**不单独反馈异议人**,最终统一对外公告许可名单。
## 三、企业实操红线
1、公示期间务必保证:所有人员社保正常缴纳、人员可配合核查、仪器、档案室随时迎接抽查;
2、异议核查优先级高于普通线上审查,极易触发**现场实地核验**;
3、不要尝试串通人员伪造证明材料应对异议核查,处罚力度极大。
## 四、简要流程总结
收到异议→主管部门启动核查→通知企业申辩举证→内部核实→出具结论;异议成立不予许可;异议不成立按期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