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电力三承许可证办理条件电力工程承装修饰
技术负责人一名,在其他电力公司工作满三年,安全负责人一名,也需要在其他电力公司工作满三年。技术人员5名,技能人员10名。
设备与场地:需提供主要施工设备、试验仪器清单,具备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齐全以后,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或向地方派出机构递交。
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有效期6年,届满前3个月需申请延续。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3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企业注册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门户网站查询相关规定,确定申请事项并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根据填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
(四)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五)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于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