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企业资产、人员配置、工程业绩及承包范围等核心要素:
企业资产
净资产需达到4000万元以上。
人员配置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少于12人;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并持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技术工人:经考核合格的中级工以上人员不少于75人。
工程业绩
近10年需完成以下4类工程中的2类:
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城市次干道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
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8万吨以上或供水厂日处理量10万吨以上。
承包范围可承担:
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桥梁;
日供水≤15万吨、日污水处理≤10万吨的工程;
中压以下燃气管道及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含道路、桥梁、给排水等组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