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承包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建筑类型与规模限制
可承担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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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库房、储罐及堆场的消防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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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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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高度≤100米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9米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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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消防设施类型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安全疏散系统等
2
6
其他限制
不可承接易燃易爆场所中高度≥100米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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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需满足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净资产≥600万元等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