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升级时,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中标及合同材料**
- **中标通知书**:证明企业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工程项目。
- **施工合同**:提供合同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甲乙方的基本信息、基本约定、双方签章等,以及反映主体内容及技术指标的部分主要内容,合同通用条款通常不需要提供。
2. **竣工及验收材料**
-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境外工程还应包括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鉴定书文书,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3. **辅助证明材料**
- **工程图纸**:能清楚有效反映代表工程业绩的技术指标;至少应含图签、设计单位出图章,有些图纸按照相关要求还应包含注册人员签章等;图签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图纸名称、设计人员签字、出图时间、出图版本应是齐全、有效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人员签章的编号应该一致;注册人员签章应按其专业签盖在相应专业图纸上;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人员签章、印签章的有效期与图纸的出图时间均应符合相应逻辑关系。
- **工程结算单**:明确体现合同金额、结算金额等财务指标,与合同金额偏差过大会被质疑。
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施工日志、影像资料等能记录关键节点施工过程的材料,以及质量评估文件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企业应根据当地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准备齐全、规范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