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单位在办理照明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时,对于人员业绩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需主持过一定数量的照明工程设计项目,这些项目应为中型及以上规模,并且工程质量合格。具体项目数量可能因地区或时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要求至少主持完成过若干项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照明工程项目。
2. **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参与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如电气工程师、照明设计师等)应参与过一定数量的照明工程设计工作,这些工作经历有助于明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虽然具体要求可能各有不同,但通常需要技术人员提供参与过的项目明材料,如设计图纸、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来展示其在照明工程设计领域的实际贡献。
3. **企业整体业绩**: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也需要展示出一定的设计业绩,这包括了近年来完成的照明工程设计项目的规模、数量和质量。这些业绩反映了企业的设计水平、市场竞争力以及对行业标准的遵守情况。
4. **业绩明材料**:所有业绩都应有相应的明材料,如合同、设计图纸、用户反馈、获奖书等,以实项目的实际发生和完成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业绩要求可能会随政策变动而调整,因此,在准备申请材料前,应详细咨询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相关资质审批部门,获取最新的资质申请指南和具体要求。确保所有提交的业绩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提高资质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