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乙级专项设计资质可承接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民用建筑设计:
可承担中、小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如住宅小区、学校、院、文化体育设施、商业办公、酒店等建筑物的设计,层数、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需符合乙级资质所能承担的具体规格要求。
工业建筑设计:
单层工业厂房和仓库的设计,其跨度不得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多层工业厂房和仓库的设计,其跨度不得超过12米,层数不超过6层。
构筑物设计:
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设计;
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设计;
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设计;
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设计。
其他附属设施:
可承担所设计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防雷等配套工程的设计。
特定公共建筑设计: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在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建筑设计,如一般标准的公共建筑,包括中型仓储建筑工程、中型公共建筑工程、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