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有的房建总包一级、矿山总包一级、钢结够级转让全国可合并
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市面上比较少见的建筑总承包一级、矿山总承包一级、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股权转让,全国可控!
矿山工程一级资质公司转让流程如下:
1、矿山工程一级资质转让在达成协议之前,买方有必要对卖方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进行一个调查,因为说白了买方就是收购卖方公司,使其成为自己公司的一部分,所以是非常有必要调查清楚卖方公司有没存在债务纠纷或者其他不良记录等方面。
2、矿山工程一级资质转让在调查清楚无误可接受后,接下来就是要针对转让价格进行交谈,双方将在互利平台的基础上达成价格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签订合同);
3、最终签订完合同后,原卖方公司的股权将正式转让给买方公司(收购方)
4、股权变更后,买方可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公司账户等等
5、建筑企业资质变更。
6、安全生产许可变更。
主要对部管理系统中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四项内容进行核查。其中,个人业绩信息和企业业绩信息为核查重点。
(三)核查步骤。
1.企业自查自纠(2024年1月—6月)。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从业企业对照核查范围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信息填报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指导从业企业及时补充更新;对信息填报不准确、虚假的,督促从业企业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承诺书,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审核同意后,及时修改、删除有关信息。在自查自纠期间整改到位的,可视情不予处理。情况说明和承诺书等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2.主管部门核查(2024年7月—12月)。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部管理系统中发布的涉本行政区域从业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对核查工作负总责。其中,个人业绩信息和企业业绩信息由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其他信息由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核查。核查发现从业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年度信用评价;核查发现从业企业已注销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部注销系统账户。核查情况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部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