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机构
办理条件:
1.实际经营地址大于300平
2.有房本原件和租房合同
3.**合格报告
人员要求:校长一名,董事会7人,理事长
校长至少有5年的教学经营,并且有相关简历,至少有一名专业老师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区教委——材料受理,下发证书——民政局——取证
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租合同、实缴验资报告、学位证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简历、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人:杨
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人:严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张姐